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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18日,据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报道,国家旅游局今天通报了最近主办的两起妨碍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西双版纳导游侮辱游客事件和北京导游侮辱游客事件,发表了处罚结果,事件导游被取消了导游证。事件一、西双版纳导游侮辱游客事件的导游被取消注册的导游证,事件旅行社被取消注册的经营许可证事件的经过:经过调查,云南华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每人300元的价格向云南言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招待了32名游客。根据云南省旅行社协会发布的诚信指导价格,西双版纳3晚4日游的价格为760元。
云南言尚国际旅行社委托的导游何某侮辱游客,威胁消费。处罚结果:根据《旅行社条例》第59条的规定,西双版纳州旅游委员会对何某注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有新申请人导购证。处罚结果列为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转移到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文件,不向社会公开。
根据《旅行社条例》第59条的规定,昆明市旅游委员会对云南言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取消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处罚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兼任旅行社法人代表、负责人。根据《旅行社条例》第62条的规定,昆明市旅游委员会对云南华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停业整顿一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列为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转移到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文件,不向社会公开。事件2、北京导游侮辱游客事件,事件导游罚款1万元,取消导游证事件经过调查,北京导游王某由旅行社委托,擅自承包十三陵至八达岭水关长城一日游业务。
旅行中,王某侮辱游客,威胁消费。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102条、《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第65条的规定,北京市旅游委员会对王某处以1万元罚款,取消导游证的行政处罚自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得新申请人导游证。
处罚结果列为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记录,转移到旅游经营服务信用文件,不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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